一、有债务纠纷保险可以冻结吗
1.关于欠债问题,倘若法院认为某一行为或事项有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带来其他损害,按照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可裁决对相关财产实施保全措施,并要求申请人履行一系列特定行为或者禁止其进行某些行为;
2.如果当事人并未主动提出申请,在必要情况下,人民法院亦有权依法进行裁决并采取保全措施。在人民法院实行保全措施的过程中,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若申请人未能提供相应的担保,则会裁决驳回其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有债务的公司可以转让股权吗
公司在存在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法进行股权转让,但两者之间并无直接关联。应当明确,公司所负有的债务系由公司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倘若涉及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事宜,则需经得除其本身以外的其余股东中有过半数以上成员表示赞成,然而此项规定并非强制性要求。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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