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出意外保险公司不赔诉讼费怎么算
在提起诉讼时,需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通常来说,该笔费用将由败诉的一方向另一方承担。
然而,诉讼费用的具体额度则主要依据索赔金额而定,如果所涉财产争议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整,那么每宗案件只需支付50元;若超过此金额,则按照特定比例计算并收取相应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员工出车祸对方全责,单位还有责任吗
若遇员工车祸且交通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此情况便可视为属工伤范畴,同时亦意味着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因在于,只要客观事实中确实发生了工伤事故,那么不可避免地将在伤者与雇佣单位之间建立起一种工伤保险赔偿的法律关系。即便此次工伤事故是由于雇佣单位之外的第三人故意伤害所引发的,也丝毫不妨碍伤者依法向用人单位追索工伤保险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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