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几种车祸保险不赔
1.若交通事故中涉及到自家成员,属于免责范畴。
2.对于未能按时进行汽车年度检查或检查未能通过而导致事故所引发的经济损失,将无法获得理赔。
3.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同样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4.新购车辆尚未注册登记、持有临时牌照或临时牌照已过有效期时所引发的损失,亦不在理赔之列。
5.若被保险人自愿放弃追索赔偿权利,则相关损失将不予理赔。
6.在驾驶证遗失、损坏或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所导致的损失,同样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7.在收费停车场内因车辆丢失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同样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8.若事故发生后超过48小时仍未通知保险公司,可能会导致部分损失无法得到理赔。
9.对于车辆新增设备的损坏,同样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10.在缴纳保费之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同样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哪几种情况属于违建
违章建筑主要涵盖以下五种情况:
1.未经申请或者虽经申请但缺乏批准程序,未能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便已建成的建筑物;
2.属于未经允许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的建筑物;
3.属于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经过施工完毕后,由于超过有效期未被依法拆除,进而转变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藉由伪造相关文件资料以欺瞒主管部门从而获取许可证,最终建成的建筑物。
鉴于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这些违章修建的建筑物进行拆迁处理时,是无法得到相应补偿的。然而,拆迁人在依法拆除非法建筑时,并非是完全没有给予补偿,而是仅对拆除违章建筑所产生的实际费用进行合理补偿,对于拆除违章建筑所需使用的材料则同样需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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