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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卖房后户口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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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31 · 3209人看过
导读:卖房后无户口可落,有三种方法可尝试:一是寻求亲戚帮助,将户口迁至其名下;二是选择公共户口,将户口挂靠在当地派出所,但无独立户口簿;三是在事业单位工作且有集体户口的情况下,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口。
天津卖房后户口怎么处理

一、天津卖房后户口怎么处理

在出售房屋之后面临无处落户问题时,您可尝试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首先,寻求亲戚的帮助。如果您的亲属在本地拥有房产的话,不妨考虑将户口迁至其名下;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公共户口。这种方式是将户口迁移至当地派出所的公共户口上,但并没有独立的户口簿;

再者,如果您在事业单位工作且该单位设有集体户口,那么您也可以考虑将户口迁入其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天津卖了房户口怎么办

首先,务必前往房屋所在社区委员会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事宜,并请求其协助编制完整无误的户号。接着,您需要携带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区域的公安部门提交迁入申请。在当地公安机关接受申请且审核无异议后,便可顺利完成迁入流程。在迁入过程中,你需递交以下几种证明材料:书面的入户申请、房产所有权证书、其他权益凭证或者缴纳费用的收据、购房人与入户者之间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户籍证明或者户口本等。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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