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车牌什么罪
故意遮挡以及擅自更换车牌的行为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存在显著区别,其中,对于擅自更换车牌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显然更为严厉。
依据现行相关法规条例,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将受到交警部门给予的严厉警告或规定范围内20至200元不等的罚款;而对于擅自更换车牌的行为,不仅车辆将会被依法暂扣,当事人还需承担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及2000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换车牌号需要哪些手续
若机动车号牌遭受损坏,则有必要向机动车登记所在地区域的车辆管理机关申请补发,并应根据相关规定提交完备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居民身份证以及原有损毁之号牌等。
此外,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应详细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其次进行资料递交工作,包括携带真实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附上损坏的车牌以供参考;紧接着缴纳相应费用;
最后才能获得有效期短促的临时车牌用以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如确需他人代理办理此项业务,作为车主应当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受托方和委托方共同签字确认,同时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备查。在补办机动车号牌之前,务必要将所涉车辆的违法行为清理完毕。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