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分中级和高级吗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法院的等级体系分为四个层次:即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县区基层人民法院。在这其中,地方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又可细分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县区基层人民法院三大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二、法院分几级
您可能有所不知,我国的审判机构体系十分完善完备,严格按照层级设置分为四大等级,即初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等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一点是,除此之外,我国还设立了数个专门从事特定领域活动的人民法院,这些法院包括但不限于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以及金融法院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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