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延期合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明文禁止雇主延长试用期的行为,然而在实践操作中,试用期的时长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但不足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而对于三年以上且具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则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只要试用期的总体时长符合上述规定,便可视为合法。
此外,关于试用期的延长问题,雇主必须提出合理的理由,否则应被视为员工已正式转正,因为这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事宜。
至于仅能签订一次试用期的说法,与您所描述的情况并不完全吻合。例如,若您选择离职后再度返回该单位工作,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便无法再次约定试用期。此项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最后,试用期的延长实际上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范畴,您有权拒绝此类变更,此时,雇主要么让您正式转正,要么就必须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关系。试用期的具体时长应由雇主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若劳动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适用期,雇主不得擅自更改。若确需更改,则须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否则,其延长试用期的决定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工资一样吗
差别颇为显著。所谓试用期,实质上乃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设定的旨在加深彼此了解与选择的周期性审查期,其时长通常不会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试用期被视为劳度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若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该试用期便无法生效,视为无效时期,此时,合同期限即为实际雇佣期限。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试用期内劳动者的薪资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类岗位最低档次薪水或劳专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薪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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