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收房被起诉欠物业费是多少
若房屋交付并保留六个月及以上时间,且已得到业主或物业使用者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的共同确认,则此类物业服务费用应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缴纳;若之前已签订相关协议内有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则需根据协议执行约定条款。所以,对于房屋交付,且未和物业方面达成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若空置六个月或以上,只需支付百分之七十的物业服务费用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未收房飘雨到阳台漏到楼下是否属于侵权
若需对导致渗漏的具体缘由进行深入认定,明确为由于楼上住户在房屋装修以及其它因素影响下引发的渗漏问题时,则应当由楼上住户负起责任,立即实施必要的修复措施,以补偿楼下住户因此遭受的损失。若楼上出现渗漏至楼下的情形,楼上住户无疑承担着相应责任;倘若因此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楼上住户亦须对此负责并作出赔偿。因此,我们必须与楼上住户进行充分沟通,如若无法达成共识,便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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