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要抚养费女方不给后果是怎样的
若女方未能依照判决或者协议规定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她可能面临如下潜在后果:
首先,法律追偿。在此情形中,享有抚养权的那方有权诉诸法律,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并促使女方支付所欠付的抚养费。法院有权力实施一系列的强制措施,例如冻结其个人资产以及银行账户,以此来迫使女方履行相关责任。
其次,可能被增加赡养费负担。若女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且持续如此长达数月之久,享有抚养权那方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额外赡养费。法院会重新调查评估双方的经济状况及抚养费所需,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女方支付的赡养费标准。
最后,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女方无故拖欠抚养费超六个月或者明知故犯拒绝支付,那么则有可能遭致由行政机关发出的罚款或者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男方要首付女方不要房是否合理
关于婚前财产是否应当纳入离婚分配范畴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财富并不属于离婚分配范围之内。
然而,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各项财产,则必须在离婚之时得到妥善的划分和处理。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房屋是在领取结婚证(也就是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之前购买的,那么它将被排除在婚后财产之外;反之,若该房屋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买的,那么它便会被归类为婚后财产。
然而,即使是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由于其贷款性质,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每月偿还贷款的部分将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无论其中一方实际上是否真正参与了还款过程。在法院进行裁决时,这一因素将会被充分考虑在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进行过婚前财产公证的部分则不受此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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