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了,怎么提取不了住房公积金
员工辞职后无法成功取出住房公积金的可能原因如下所述:
1、关于公积金提取金额的规定:如果是为了偿还自住房产的贷款额度,那么该职工每年仅能办理一次转账提取业务,且提取的公积金金额需低于或等于其一年内需要偿还的房屋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若打算通过公积金形式支付房租费用,则被允许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亦不超过年度承租房租金总计;
2、户籍因素的制约:本地户口的正式员工如选择离开现有工作岗位,他们并不能立即实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通常情况下,他们必须先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处理,使得账户冻结两年期限过后,方能根据相应的程序进行资金的提取。而对于非本地户口的员工而言,一旦与其所在单位结束了雇佣关系,他们便能够向有关部门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请求。
3、封存期未达到标准:某些情况下,员工离职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经过一段特定的封存期(比如六个月)才具备提取条件;
4、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如果某个企业员工在本中心还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一旦他们选择解职,很可能会面临暂时无法提取公积金的困境。
最后,如若系统内记录的员工姓名出现错误或者存在其他技术性问题,同样也可能导致无法顺利提取卫生间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离职了社保没停怎么办
当您的员工选择离职时遇到单位未能及时停办社保的情况,您可以考虑向我们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员工完成离职手续之后,用人单位应在十五个自然日之内妥善办理完毕社保关系解除事宜。倘若是由于用人单位内部操作失误所导致社保关系无法顺利解除,进而引发了社会保险费用的发生,那么贵公司应对此与这位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遵守相关法规,按个人及单位各自所需比例承担相应的费用。在此提醒所有商户,无论因何原因,均不得强行要求离职员工以个人名义缴纳全部的社保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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