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临牌过期了,怎么办理
在临时牌照过期的处理策略方面:
首先,我们可以选择连续申办临时牌照。
具体来说:
第一步,是按照首次申请临时牌照的步骤,重新进行申请。请注意,在完成正式牌照的申请之前,仍然需要申办临时牌照。
第二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临时号牌的有效期最多可连续延长至3次,以便满足车主在不同情况下的临时使用需求。
第三步,如果您需要在异地驾车出行,那么就需要申办为期30天的跨省临时号牌。
其次,当临时牌照即将到期时,您还可以选择另外一种处理方式,即直接办理正式牌照。办理正式牌照的流程如下:
首先前往最近的汽车管理办公室办理临时牌照;接着,您需要向相关机构支付车辆购置税(在正式牌照的领取过程中需要出示购置税副本作为证明文件);
最后,才能够到汽车管理办公室申领正式牌照。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然后要求驾驶员提供正确的牌证,并且按照第90条的规定,罚款200元,并扣除驾驶证分数12分。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务必注意,被法律认可的机动车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为15天,一定要留意临时牌照背后标注的截至时间,避免因疏忽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二、第一次酒驾有案底吗
在判断首次酒驾是否会产生案底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首先,若您只是因涉嫌酒驾而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那么这将不会被视为您的个人档案中的记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实际上,这可以理解为仅仅是一种治安拘留,将会在您的个人档案中留下行政拘留的相关记录。然而,这种情况下对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影响相对较小。
然而,如若您因为醉驾而被判处拘役,那么这就属于刑事处罚范畴,此时意味着您将拥有犯罪记录,从而表现出您确实有过案底的状况。饮酒驾车所面临的处罚措施如下:
1、如若您在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将会面临最高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暂扣以及最少1000元至最多2000元的罚款处罚。
2、若是您在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不仅会面临十五天的拘留处罚,还需承担最高5000元的罚款支出,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且在五年之内都无法再获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3、
最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遭受处罚的人,如果此后再度饮酒并驾驶机动车辆,将会面临至少十天的拘留处罚,并且需支付最低1000元至最多2000元的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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