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路边的院子能搭简易棚吗
关于搭建屋棚能否视为违法建设,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及分析:
首先,如果该构筑物处于消防通道之上并超过高度4.5米的限制,将会被视为违法建设,因其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肯定会被强制拆除。
其次,私人擅自搭建露台雨棚或窗户雨棚,此种行为可能会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因此同样将被视为违法建设,并且必须予以拆除。
再者,假如此类搭建行为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环境,如遮挡光照、视线、空气流通或是晾衣物等日常需求的行为,那么也会被定性为违法建设;
第四,如果搭建物架设在建筑的两侧结构上,这种行为亦属违法建设,应严格遵守规定,仅在建筑一侧结构上安装即可;
最后,若此类搭建行为严重破坏了整个小区的美观,无疑构成违法建设之实。但是在自家宅地基上搭建钢架棚,只要已经取得城乡规划部门的许可批准,获得规划许可证,便不能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反之,未经合法审批程序的搭建行为则属于违法建设。针对违法建设的处理过程如下:
1、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分类处理。
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实际时间,合理界定违法建设的期限范围;
2、根据是否出现违规建筑行为同时违反两项以上行政法规规范的情况进行分类处理;若不存在这类情况,通常仅涉及违反建设规划的问题,此时应移交给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倘若确实存在此类重叠问题,则应该由一个主管行政部门主办进行处理。
3、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后,依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对应处理措施,对于补办手续的情况,进入相应补办手续阶段;若是处以没收或要求限期拆除的,则进入执行阶段。
4、至于补办手续阶段,对于依照法定权限应当直接办理手续或经处罚后需办理手续的违法建筑当事人,需前往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审批手续的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
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马路边临时停车多久才会被拍
临时停车的时长通常设定在五分钟以内,若机动车驶入禁停区域未超时,设备将首先拍摄一张图片。在此情况下,倘若该车辆能在五分钟之内及时驶离违规地点,那么设备系统将会自行将此张图片进行清除处理。
然而,若机动车违停时间超过了上述规定的五分钟期限,设备则会再次拍照留证,至此,便可以认定其构成违法停车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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