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税是按照实发工资计算吗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扣税标准,我简单介绍如下:
首先,关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需在扣除六万元的起征点和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法定扣除后,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非居民个人而言,仅需要将每月的收入额减去五千元,便可得到其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希望这段解释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个税是卖方还是买方出
关于课税依据与标准的相关事项,现由卖方明确如下:
该房产证须已获批满五年不得超过,且必须为卖方夫妇名下的唯一物业方可豁免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反之,若卖方夫妇拥有的房产数量非仅此一处或者所持房产证尚未达到五年期限,则应依照法律规定依照相应比率(即1%)进行缴纳。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商铺类房产,必须根据实际交易价差来进行税费的核算和缴纳,计算公式为(上一次购买之价格减去目前卖出价格)再乘以税率20%。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我们可以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对于居民个人来说,其年度收入在减去60,000元的起征点以及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费用之后,所得到的数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对于非居民个人而言,他们需要将每月的收入减去5,000元,从而得出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上便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方法,希望能对您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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