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方保险赔不赔财产损失
肇事方保险在财产损失赔偿方面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交通事故导致财产受损的,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且该事故对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价值造成损害时,保险公司需依据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对受害人进行足额赔偿。然而,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受害人故意行为所致,则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肇事方全责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在讨论如何解决侵权纠纷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受害者是否已经购买了相应的保险。若答案为肯定,那么受害者有权寻求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且需要对方的积极配合以完成必需的手续步骤。然而,若遭遇保险公司的拒绝赔偿,则受害者可以选择将对方以及保险公司一并诉诸法律程序。
其次,受害者也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向对方提起诉讼,同时提出强制执行请求。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采取必要措施,例如收回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拍卖等方式,以便实现损害赔偿。倘若发现对方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强制执行程序可能会被暂时中止,直至未来某日具备充足资金后再予恢复。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时,您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就道路交通事故这一特定情境而言,保险公司仅针对自身车辆之外的人员与被保险人的财产以及人身安全遭受的损害,按照国家规定的保险限额进行赔偿。对于因故意行为而引发的损失,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享有免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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