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撞人保险不赔偿哪些
1.擅自加装设备所致损害,不得进行理赔服务。许多购买了汽车的用户,可能考虑自行添加音响系统、冰箱设备、尾翼造型以及行李架等等额外装备来满足自身需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发生碰撞事故并引发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通常无法对这类新添加的设备提供赔付服务。
2.撞击责任中涉及家人或友人的人身伤亡,亦无法获得理赔。在保险条款中所定义的“第三方受害者”,实际上排除了以下四类人群:即保险公司本身、被保险人本人、在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属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属成员。然而,在某些实际情形中,法院并不完全支持保险公司以这一理由拒绝赔付的做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3.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者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等行为,均将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提供理赔服务。
4.当车辆涉水行驶至深水区,发动机因熄火而停止工作后,若司机再次强行启动发动机,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坏,均应视为操作不当所致,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提供理赔服务。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二、车撞人后能私了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人员受伤情况允许进行私下解决处理。具体来说,当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丧生,且符合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标准时,则不可能通过私下协商来解决这起事件。尽管如此,无论双方如何协商解决这场事故,负责此案的被告人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刑事责任,但是否会被判定为缓刑将会视情况而定。
此外,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庭前和解机制,即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及其家属与受害者以及其家属签订和解协议,并且自愿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待受害者出具谅解书之后,法院有权依据该份谅解书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1.对于未经授权自行安装的设备,例如音响系统及冰箱等,一旦在意外事故中遭受损害,我们需要明确告知您,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如果家人或朋友在涉及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受到伤害,这同样地不在保险理赔范畴之内,除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特殊裁决规定。
3.当涉及到饮酒后驾车、未持有有效驾驶证进行驾驶,或者违反了其他相应的驾驶规则时,保险公司将会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赔偿。
4.对于因车辆陷入深度积水而导致熄火后,驾驶员强行重新启动所造成的任何损坏状况,保险公司将会按照操作失误进行判定,因此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理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