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微剐蹭保险公司会不会拒赔
在涉及轻度划痕的交通事故中,一般的保险公司都会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额度范围,为事故受害方进行赔偿。
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实际上仍然存在某些特定状况下,保险公司并不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当我们遭遇的事故系因为无法找到事故肇事的第三方所致,在此种情况之下,保险公司将不可避免地拒绝完全或部分赔偿车辆受损的费用;
其次,若事故的发生源于违反安全装载条例引发的额外损失,保险公司亦将对此类损失予以拒赔;
再者,如果被保险人选择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却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事故的真正原因,那么保险公司同样不会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
此外,如果在投保时已经明确指定了驾驶人员,但实际发生事故时,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并非该指定人员,由此导致的额外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在投保时已经约定了行驶区域,而事故恰恰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那么保险公司同样不会对额外增加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对于广大车主而言,在处理类似的轻微划痕事故时,务必充分理解并掌握上述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以便尽可能地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轻微剐蹭交警管吗
对于轻微程度的车辆刮擦事故,若未涉及到任何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那么该案件将无法被立案。
然而,若这种刮擦事故已经引发了刑事或者行政责任等问题,那么便能够被依法立案调查。一旦这类事故仅仅涉及其所带来的民事责任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常并不会对此类事件立案处理;相反的,他们更倾向于在确保双方当事人都有意愿和协商的条件下进行调解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轻微划痕事故方面,大部分的保险公司都会依照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额进行理赔。然而,若遭遇特殊情形,例如找不到肇事者、违反车辆装载要求、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驾驶人员并非指定人员或者行驶范围超越了约定区域等,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进行赔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以及减少损失,各位车主务必了解并熟悉这些特殊的免赔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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