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转租合同终止了吗
在原有租赁协议终止的情况下,转租合同中承租方与原承租方之间的相关合约亦自动失效。在转租阶段内,若涉及到原租赁合同的任何变动(如修改、解除或终止),则原未到期的转租合同将须进行同步调整、取消或终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二、房屋转租法律条款有哪些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房屋转租的规定租赁房屋时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合同,若需进行转租行为,务必事先取得出租方的明确许可。
如若承租方未经许可便擅自实施转租事宜,出租方可依法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然而,倘若出租方已察觉或理应知晓承租方存在转租行为,却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并未向其提出异议,那么这将被视为出租方已经默许了该项转租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租赁协议宣告终止之时,有关原承租方的转租合同也将随之失去其法律效力。在整个转租过程中,若原来的租赁合同发生任何变动(包括但不限于修订、解除以及终止等情况),那么尚未到期的转租合同则需要立即做出相应的调整、予以废止或者直接终止。这一做法旨在确保各类合同之间的逻辑联系和一致性,从而避免由于原租赁合同的变动而引发的转租合同有效性方面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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