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患纠纷找医院什么部门
倘若选择启动医疗纠纷相关的人民调解程序,则需由在事件中的医方与患者双方向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递交申请;然而,如果只是单方发起申请,那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得到了另一方的明确允许之后才会展开调解事宜。对于申请人来说,无论是采用书面或是口述的方式提出申请都是可行的。如若选择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及其申请调解的争议事件及相关原因等内容;反之,如果是口述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将会现场记录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其个人资料、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及原因,且这些都将经过申请人签署确认。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会依据实际情况,聘请具备丰富医学、法律等专业知识并且对调解工作充满热情的专业人士来担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的职务。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医疗纠纷过程中,将会严格遵守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而就卫生行政部门在这场调解中所扮演的角色而言,他们属于作为第三方参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其权威性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这也是许多医疗纠纷能够通过调解顺利解决的关键因素之一。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二、医患纠纷提起诉讼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若不幸遭遇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然而,医患双方在处理医疗事故所引发的争议时,诉讼时效极其重要,只有在医患双方都知晓或应当熟知的情况下,自损害事实发生之日起满三年,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超过此期限,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如有特殊规定,应按照特别法的规定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发生医患纠纷的情况下,患者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干预。无论是由双方共同提请,还是仅有一方提出申请,无论以何种方式表达(包括书面或口头),都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该委员会会委任道德操守良好且具有丰富医学与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并承诺调解过程完全免费。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也会作为第三方机构参与到调解过程中来,他们的权威地位将对纠纷的顺利解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因此,当患者面临医患纠纷问题时,可以寻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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