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有提取记录影响贷款吗
实际上,申请人在此前已经提取了一笔数额不菲的住房公积金,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他们仍然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他们无法再通过提取公积金来支付购置房产的首次付款金额。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并未被允许用于支付房产的首次付款。但是,在购房之后,购房者可以携带个人签署的《购房合同》及相关的购房发票等文件资料前往相关部门进行支取手续的办理。以上条款均参考我国现行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公积金有贷款里面的余额可以提现么
公积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允许被提款使用的,前提就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标准:
首先,倘若您正在进行自用住房的购买、建设或翻新,抑或是大修行动,那么您就有机会提取公积金;
其次,离开工作岗位并达到离休或退休年龄的人士也有权申请提取公积金;
再次,如果一个人无法再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已经正式结束,同样可以提出提取公积金的请求;
另外,若您决定迁往海外居住,则相应的公积金亦可进行提取;
最后,无论是偿还购房贷款的本金还是利息,只要符合相关规定,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当然,若您的房租费用超过了家庭收入规定的比例,您同样有权提出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借款人已经取出了住房公积金,但是他们仍然具有申请贷款的资格。然而,请注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公积金不得用于支付购房的首次付款。购房完成之后,只需要凭借《购房合同》以及相关的发票等有效文件便可以进行公积金的支取手续。以上所述内容均基于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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