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员工员工不走怎么办
用人单位考虑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若在收到书面通知之后仍继续留任者,可寻求警方协助处理。如有疑问,可申请仲裁并主张赔偿权益,但务必注意用人单位不得有违规留人现象。用人单位可依照以下条件合法辞退员工:
1.因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医疗期结束无法胜任原有。工作又或无法接受公司调岗;
2.缺乏必要技能或经过培训及调岗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
3.由于客观环境发生巨变,双方协商无果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若贵司碰到实施经济紧缩导致不得不进行的人员精简情况,为了合法有效地解聘员工,需依法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性补偿。经济性补偿将根据员工在贵司服务的时间年限来计算,以每个自然年度为单位,每满一年后即给予员工一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同时,经济补偿金额设定的标准还会参考员工的岗位级别等因素。
(2)当贵司无理由的对员工进行辞退时,贵司有责任按照劳动法规支付给员工双倍的经济性补偿。这项规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应有权益免受侵害,同时也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行为,防止无故辞退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3)如果员工由于自身原因存在应负的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其被辞退时,贵司无需承担任何补偿义务。这是因为雇用双方都需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并通过双方平等协商去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建立起健康稳定的劳资关系。
同时,也需要提醒员工注意自身职责,避免涉及到严重违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雇主决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方式告知该员工。劳动者在接到解除函告之后,如希望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可以寻求警方援助。倘若存在疑义,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并就经济补偿进行主张,然而值得关注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违规行为留下劳动者。合法解聘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而无法胜任现有工作或者经过调岗后仍然无法适应;劳动者缺乏完成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或者经过培训后依然无法胜任;以及由于客观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并且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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