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没有伤算互殴吗
若一方向另一方施以无害,而另一方予以反击,这通常会被视为互殴行为。互殴状况中,斗殴双方均有直接导致对方非法受损的倾向性,故实质上并不具备正当防卫之意愿,故无法成立正当防卫。所谓“互相斗殴”,意即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都怀有侵害他人权益的意图,且在客观上实际施行了不适当地侵犯他方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对方没有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怎么办
若已经签署的人民调解协议未能得到遵守,则缔约方有权寻求该协议的执行。依照现行的法律制度,调解书及其他应由我国人民法院负责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均须被各方当事人严格履行。倘若任何一方当事人违背了这一义务,另一方可直接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若其中一方未对另一方造成实质性伤害,此事件往往无法被判定为互殴行为。互殴乃是指案件中双方均有意对彼此实施侵害,且将此意图付诸实践,实施了不当的侵犯行为。若一方并未对另一方造成伤害,那么另一方的回击行为或许仅能被视作自我防卫,而非互殴。因此,互殴行为必须具备双方均具有伤害对方之意图及实际行动这两个要素,否则便无法构成。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