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在外地工作没有干十年可以回老家续缴费吗
的确如此,当您离开原先任职的公司后,您完全有资格将社会保险转移至您个人户籍所在地并自行承担缴纳责任。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向原所在单位申请将自身的社会保险转出;其次,再返回故乡,前往当地社保机构进行个人账户建立工作,然后照章按照约定时间进行缴纳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我在外地打工,医保卡在老家办,能在外地用吗
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我们无法实现医疗保险的异地使用。但是值得关注的是,近期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提供了新的指引和规范,明确了医疗保险亦可跟随个人身份进行跨地域迁移,但这需要等待新政策正式实施之后才能予以具体落实。与此同时,医疗保险普遍仅限于在实际参保地范围内使用,原则上不支持跨省市运用,除非遇到紧急情况如外出途中病患突发疾病等情形。若您离开参保所在地并展开工作,那么就应及时妥善处理医疗保险中的"异地就医"手续。否则,通常情况下在外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无法获得报销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
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在您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之后,有绝对的权利将社会保险关系迁移至您自己户口所在地区进行自我管理和缴纳。具体的流程可以简述为:一开始,请与原先的用人单位联系,提出社保转移请求;接下来,在回到家乡后,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设个人账户,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后续的费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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