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缓刑又被法院强制执行,这是为什么
在法律制度的范畴中,被执行人通常指在法定上诉期结束之后,或者终审判决宣告出台之后,仍对法院做出的判决或仲裁裁定持有抗拒态度,且未能履行其义务的当事人。举个例子来说,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若法庭宣判原告诉求获得胜诉,而被告在偿还债务方面的法定时限内未能按照判决书中所规定的数额进行赔偿,那么他就会被视为此次强制执行行动中的被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被判缓刑后怎么执行
当一个人经由法院被宣告缓刑,他有两个不同的选项可供选择。其一便是留在判决书所确定的地点,而另一种选项则为回归到自身户口所在的地区。判决文书一旦生效,便必须在10个工作日的期限以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回到户口所在区或者前往相关地区的司法机关进行报备。
其次,他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需于三日内准时抵达预先设定的社区履行在缓刑期间的矫正义务。
《刑诉》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在法律和纪律的系统框架下,被执行人这一特定身份所特指的通常为那些在诉讼程序结束或者最终裁决公之于众之后,仍然拒绝接受法院的判决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定,并且未能承担起其应尽的责任的个体。以民事纠纷为例,如果被告在被判定需要向原告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却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偿还期限以及判决书中所指定的金额履行义务,那么他便有可能成为此次强制执行行动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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