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被人起诉怎么办
保险合同受到他人的法律诉讼,如何应对?
倘若您购置了保险,在面对对方请求的赔偿金额无法承受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您寻求法院的裁决。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所做出的裁定的赔偿金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然而,诉讼费以及保全费并不包含在保险合同的约定范畴内,这部分额外的开支将由投保人自行承担(预计数额不会太大)。因此,当对方提起上诉时,您只需积极应诉便可,其余的工作便是耐心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待判决生效且得到执行后,您所缴纳的保证金便可顺利取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合同订立是不是不用公证就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生效并不必定需要经过公证程序,其有效性仅需涉及其缔约双方在合理协商并且协商过程遵循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亦不触及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国家利益、社会集体利益或第三方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即可生效。公证仅仅是提升合同法律效力的一个可供选择的途径而已。即便是未采取公证措施的前提下,只要其订约要素是符合法律规范的,那么这份合同便能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应。公证之核心意义在于高度严谨地审视及鉴定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而且真实可靠,在审慎鉴别并确认真实性的基础上,能够进一步强化合同的合法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在遭遇保险合同所引发的法律诉讼过程中,倘若赔偿费用过高,理应向法院提起申请,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裁决。在经过法院判定后,由相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裁定的相应款项。至于在诉讼期间所产生的诉讼费用以及保全费用也需自行负担。在此阶段,敬请各位客户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参与诉讼程序,耐心等待最终的审判结果。当判决生效之后,贵方即可顺利提取先前缴纳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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