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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放弃房产,但未过户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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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6 · 2056人看过
导读:房产归属女方的协议达成但未过户,解决方案是双方需在限期内共同办理所有权转移。未过户前,法律上所有权不变,女方不能合法拥有。若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离婚协议放弃房产,但未过户应如何处理

一、离婚协议放弃房产,但未过户应如何处理

经过协议同意,将房产归属权判给女方但尚未进行过户操作的问题,解决办法为:双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共同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如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尽管已对房产进行了分配,然而在未进行过户手续之前,不动产物权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变动效果,在法律意义上,该房产的所有者并未发生变更,因此女方无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地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协议可以涂抹吗

离婚协议书正式生效之后,是不允许随意涂改的。但是如果您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那么经过我们双方共同的商议和同意,是有权利对其进行修改和调整的。这份离婚协议书是由我们双方本着真心实意自愿进行离婚,并且就关于孩子的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等重要方面达成了共同的协议或提出的解决方案。在没有完成离婚手续并进行登记之前,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所有内容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每一方都可以自由地与对方进行磋商、商量,以改变任何他们认为必要的部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修改过的部分,我们需要按照程序在涂改之处留下清晰的手指印迹或者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针对已签署的房产归属女方的协议,然而尚未完成所有权过户手续这一情况,解决策略为双方需在特定期限内共同完成所有权的变更登记程序。在此期间,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房产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方所有,女方只能享有使用权居住权而无法享有完整的物权。倘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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