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违约金有限制吗
关于违约金的上限规定为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的30%,而当所导致的损害程度较为严重时,则需按照该规则执行。若有过高或过低之情形,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适当减少或者适度增加。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不高于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为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约定违约金法院不支持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违约金条款无效所涉及到的几种情况,首先需要明白的是,如果合同遭到了撤销或认定为无效,则其伴随的违约金条款自然就成为无效之条款了。其次,当违约金条款本身违背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时,也同样会导致该条款实效。值得一提的是,任何一种被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其自始开始便失去了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在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能超出实际损失的30%,且对于损害程度较为严重的情形,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如果违约金设定的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便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普遍而言,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不宜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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