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方催收公司打电话违法吗
1、严谨的收款操作应仅限于上午8点至傍晚8点之间进行,若超越此时间段,则视为不当甚至非法的收款方式。
2、未经授权或同意,催收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透露您的个人债务情况,此举系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3、每日仅有三次合法且成功的催收电话,因此,超过该次数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第三方催收联系家人合法吗
关于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规,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首先,假设您的亲属乃是作为借款人在申请借款过程中向金融机构提供的紧急联系人信息,那么此时第三方催收机构通过查找此类联系人并与之取得联络则是完全合乎法理的,但是必须注意不可对他人正常生活产生干扰,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若您的家庭成员并未在上述信息中被预留为紧急联系人,那么第三方催收机构联系他们就是违反规定的,因为这种行为已涉及到所有人所享有的个人隐私权及名誉权等基本权益。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借款主体的您须尽力搜集相关证据以便采取法律手段起诉对方或向监管机构举报。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1.对于收款操作的时间范围,我们应当严谨地规定为工作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超出该时间段进行任何形式的收款活动将被认定为不当乃至非法行为。
2.我们要求催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公开或透露任何个人债务信息,否则将会面临严厉的惩罚措施。
3.每日对欠款人的催收电话次数应严格控制在三次以内,如有超过此限制的情况发生,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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