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确权没发证怎么办
当事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提起的以下各类诉讼案件,将予以正式立案审理:
首先是针对行政机关所采取的行政拘留措施、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与执照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措施以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和警告等行政处罚方式表示不服的案件;
其次,针对行政机关就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做出的决定表示不服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二、宅基地确权发证时间怎么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完成权利确认后,农村居民应在收到确权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获取相关的合法证明文件。
这主要源自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登记工作需遵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故此,农村居民在完成宅基地确权之后,务必按照法定时限申领相对应的合法证明文件。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法院应对人民群众、企业或者其他社会团体对于行政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及警告等具体行政行为持有异议的案件进行审理,同时也包括了对行政机关针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做出的决定等事项的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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