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居住证过期了如何续期
为了妥善处理您的个人身份证明资料并为您提供完整且详细的指引,我们建议您遵循以下步骤前往居住证受理服务中心进行相关事宜的办理:
A.对于以个人身份自行办理的用户而言,主要流程如下:
首先在现居住地点的受理点填写详细齐全的《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
其次,您需要把填写好的申请表以及相应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交给受理点的工作人员进行充分的审核与核查;
最后,需要等待审核结果出来后就能顺利实现居住证的延期办理了。
B.如果您是由单位统一办理该事项,具体操作如下:首先,作为用人单位,您必须先总结整理出所有需要续办居住证的员工信息;
然后,让您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访问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照各项要求认真录入每位续办申请者的信息;最后,经过系统的网络审核,就可以顺利完成居住证的续签手续了。
《深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安机关统一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检查。
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的日常工作。
二、深圳居住证一年没有续还可不可以去
倘若您所持有的居住证件过期且未能及时进行续期办理的话,那么其将无法继续使用。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显示,此类居住证件系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负责签发,并且需要每年进行一次签证操作。居住证的持有者如果在某地持续居住,就必须在每次居住期限满1年后的首个月之内,前往当地公安局派驻的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进行签注手续办理。若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则居住证的使用权将会中止;而一旦成功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权会
再次恢复,同时居住证持有者在该居住地点的居住年限也会从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为了确保阁下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能够得到妥善保管以及详细指导,我们向您推荐前往居住证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若由阁下个人亲自办理,你需要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并递交身份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在通过审核之后便可获得有效期的延期;如果你们的公司代表阁下办理相关事宜,需要先整理好所有员工的信息,然后借助于网络申报系统把它们输入进去,继而在网络审核无误之后,就可以顺利完成续签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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