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哪个更严重
刑事案件往往需要深入研究涉案人员的人身权利乃至性命问题,情节之严重程度远高于其他类型案件。而在民事争议中,双方当事人皆为平等个体,主要涉及到彼此间的财产权益与人身权益纠葛。当此类事件发生时,相关当事人有权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类管理机构以及政府各部门的协助,调解纷争,同时亦可依据法律规定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程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刑事案件和解后还判刑吗
在涉及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中,倘若经过各方之间的调解与和解,最后能够达成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并非意味着罪行豁免或者刑罚减轻,仍然有可能面临刑事审判以及相应定罪量刑的结果。因此,尽管刑事正义与公平的判决是司法机构的职责所在,但是在刑事和解的过程之中,被害者与加害者可以借助调停人或其他中立第三方组织进行深入的交流与商议,进而推动双方公开对话并开展共同协商。在达成了民事赔偿与和解协议之后,司法机关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断,对于某些轻型或微型犯罪行为,给予加害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是酌情予以从轻判处的裁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在刑事诉讼方面,由于其所涉事项往往涉及到人员的身心健康及生命权等重大人权问题,因此其影响程度非同凡响;相反地,民事争议主要是指处于同等法律地位个体间所产生的财产权益以及人身利益的纠纷。当这两种类型的争议出现时,当事人既可以选择请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协调处理,同时也有权通过申请仲裁或是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