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房产证改名字怎么办理
对于夫妻申请更换房产证上的姓名而言,必须遵循以下详细流程:
首先,夫妻双方需确保手头上已备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房屋产权所有证、个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等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
其次,两位当事人需要亲自前往县级或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关于房产证姓名变更的相关注册手续;当工作人员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全面且严格的审核之后,如发现夫妻二人具备相应的更名资格与条件,那么将依照法律规定,为他们顺利办理相应的姓名变更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夫妻房产证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在建筑物所有权证书上添加配偶的姓名,可以被理解为夫妇双方对其中一方个人物品所有权的再次明确约定,我们应当将其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建筑物所有权证书上已经存在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意味着另一方对于该建筑物拥有相应的所有权比例。
然而,当涉及到所有权的分配时,即使存在名字也不一定意味着必须平均分配。关于分配方面,如果双方已经有过明确协议,则按照协议条款执行;如果没有任何协议,我们还需要充分考虑到每一方对于房屋建设的贡献程度以及其他相关影响因素,从而合理地划分房产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夫妻共同请求更正房屋所有权人的证件信息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必须准备齐全必要的证件,包括由国家政府机构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由房屋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同时,还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其次,在提交完上述材料后,夫妇二人均应亲自到县级或以上级别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变更事项的申报与办理。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在确认其符合规定条件之后,才会依法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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