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迁户口需要原户口本吗
您无需亲自前往,只需携带原本的户籍册以及人民法院的判令或调解协议即可向本地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提交分户或者迁移证件申请。在此过程中,我们会根据法院所给出的判决或是调解书,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整个流程公正合理。
当其中某一方当事人对于交出原户口簿有所疑虑时,经过派出所的充分沟通与劝说而未能得到积极回应的情况下,我们将依据法院的判决、调解书或是离婚证来实现分户或迁移手续的办理,同时在户籍登记簿上明确标明分户日期以及导致这种状况发生的具体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迁户口回娘家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在办理迁居手续时,如需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取得准迁证书,以下为相关所需材料细节:
首先,您需向所在社区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证明;
其次,在接收您户口的房主处获得他们的户口簿及身份证件(需携带原件并请准备好复印件)。
同时,您还需提供自身的户籍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与身份证件的原始件及复印件。而在迁出地派出所处,则需要凭借已经取得的准迁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等相关信息,才能顺利开具迁移证(即准迁证第三联)。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夫妻双方完成离婚手续之后,若需要进行户口的迁移或者分割,必须准备好原有户籍簿以及由法院所做出的裁决命令或者调解协议书,并携带这些文件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提交申请,以便于进行分户或者迁移。如果事实情况是某一方当事人拒绝对其拥有的原户口簿进行交接,经过多次友好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可以凭借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已经签署的离婚证书来替代户口簿,以此来完成户口迁移的程序。在此过程中,派出所将会在户籍簿上明确标注出分户的具体日期以及原因,以保证整个流程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