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完了还不给钱怎么办
若您所就业的单位在裁定了应该向您支付的工资或者薪酬之后,依然未能及时兑现承诺,那么您可以按照以下3个步骤寻求帮助和援助:
首先,您需要带着已经生效的裁定书、执行申请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亲赴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当其中的某一方当事人不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委托法院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例如,查封、扣押甚至是拍卖其相应的资产,以此来弥补他们因为未经合法程序不要而受到的损失。倘若您发现该公司确实具备强制执行的财产,您就可以据此向法院提出要求实施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假如这家单位对裁定书拒不履行,您还有权利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对于较为复杂或不确定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专门处理这类纠纷事务的律师,他们会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解决方案以及详尽的法律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仲裁完了还能诉讼吗
在经过仲裁程序并得到裁决之后,确实是可以进行后续的诉讼活动的,只不过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所设定的具体要求与限制。若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定被审理法院依法予以撤销或宣布无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与这起争议有关的各方都有权利选择以诉讼的形式再次寻求公正的处理方案。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做出且生效的仲裁裁决如无涉嫌错误、违反法律等可撤销情况的话,是无法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推翻它的,同时法院对此类申请也会保持耐心而明智地拒绝受理。
《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若贵司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员工薪资报酬,阁下可凭借已生效的裁决文书、执行申请书以及个人身份资料等相关佐证文件,前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倘若贵司仍拒绝履行义务,阁下亦有权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重新提起劳动仲裁诉讼。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与建议,以便获得更为精准且专业的解决策略及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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