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违规保险赔不赔钱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车祸都伴随着相关的违规驾驶行为。通常而言,广大车主皆是购买了适宜的汽车保险以应对此类风险。然而,对于这种由车祸引发或涉及违规行为的情况,许多人仍存疑问——是否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事实上,只要并未存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恶意行为,保险公司便会依照规定进行赔偿。但若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而导致损失扩大,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如下:
1、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的处罚是什么
违章占用专属车道将面临最高200元以下、最低20元的罚款。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常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在公共汽车专用车道上驾车,将受到扣罚3分以及罚款200元以下的处罚;
第二,当紧急情况不存在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会遭遇警告或200元罚款的处理。实际罚款数额需依照当地法规执行。若路面标识为“公共汽车专用车道”,表明仅许可公共汽车在此路段通行,而任何时间内,所有普通车辆均不得进入此区段,否则将遭遇交通摄像头拍摄。若路面标识为“公共汽车优先车道”,其他车辆亦可在此通行,但公共汽车享有优先权,其他车辆是否能进入该区域,需参照上方的公共汽车优先信号灯,若信号灯显示为绿色的钩状,则其他车辆也可进入公共汽车优先车道;反之,若信号灯显示为红色的叉状,则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公共汽车优先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在大部分情况之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伴随着与其关联的不当驾驶行为。一般来说,绝大多数的驾车者都会选择购买适当的汽车保险来规避这类潜在风险。然而,针对因交通事故而产生或牵扯到违规行为的此类特殊情形,很多人仍然心生疑虑——他们能否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实际上,只要没有明显的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恶意行为,保险公司就会按照既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因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而使得损失进一步扩大,那么保险公司将有权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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