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涵盖了人体各个部位组织器官受到轻度损害的情况。通常来说,若人体头部、颈部,或头皮遭受创伤,甚至于面部肌肤被划破,其伤口宽度超过四厘米的程度时,皆可被归类为轻微伤这一常规范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轻型外伤:
是指受损害情况较为轻微,未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显著的损伤,亦不会对器官功能留下长久性障碍的损伤。
例如,头皮擦伤面积超过5平方厘米;头皮挫裂伤;头皮下血肿;头皮开放性创伤。
而头部遭受外伤后,可能会引发头痛、头晕等神经系统症状。
面部受到外伤后,可能会形成瘢痕,或导致外伤后颜面部出现色素异常现象。
面部浅表擦伤面积若大于2平方厘米;划伤口长超过4厘米。
眼睛部位遭受外伤后,可能会影响外观形象甚至使视力减少。
耳朵一侧遭遇损伤,如听力损失超过26分贝,或是引致听觉器官形态发生变化,耳廓创伤累积面积达到1平方厘米以上;耳廓缺损。
局部受伤后可能产生鼻腔出血;鼻骨线性骨折症状。
口腔黏膜破损、舌部损伤、牙齿脱落或缺损以及牙齿松动等情况,其中牙松动总数达两颗以上或有三度松动一颗以上。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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