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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属于什么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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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4 · 2649人看过
导读:在现代劳动法体系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等于临时工,临时工也有权要求签署合同。将未签合同的劳工视为临时工的做法不合理,尤其在薪酬福利方面与长期雇员差距明显。未签署合同只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表现之一。
没签劳动合同属于什么用工

一、没签劳动合同属于什么用工

在现代劳动法体系中,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并不等同于临时工,实际上即使身为临时工也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署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而且,仅仅以未签署劳动合同为依据将劳工关系判定为临时工的做法无疑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尤其体现在薪酬福利方面与本企业长期雇员之间的巨大落差。因此,未签署劳动合同或许仅仅是用人单位违背法律规定的表现之一。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没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选择自行辞职的员工,有权利向用人单位申请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

如若你与该公司已建立了自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未曾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需要为你支付双倍工资,即每个月额外支付一次薪资。

因此,即便你是自愿选择离开该公司,也有权要求并得到未签订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双倍工资。

请注意,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此类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

你确实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并且,该公司未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你达成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你的确与该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亦或是他们早已同你签订了相应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你就无法再要求获得双倍工资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签劳动合同属于什么用工”,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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