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4 · 2531人看过
导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指在尊重劳动者意愿和利益的基础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平等、理智地协商达成共识,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双方需诚信平等,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商定相关事项安排。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本协议中所称“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乃指在充分尊重劳动者自由意志和利益前提之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共同以平等待遇及理智交谈为基础,通过协商方式达成共识,从而决定至提前届满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依据双方平等且诚信的协议,经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致同意,劳动合同得以解除。就解除合同一事,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应方,并商定各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项的安排。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劳动关系中的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解除劳动合同时,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在实际操作中,若系用人单位首先主动决定解除相关劳动合同,继而与劳动者双方就此达成共识并解除该等雇佣关係者,则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反之,若系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请求,经过双方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者,用人单位在此情形下是无需对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的。

至于经济补偿金额的确定,通常会根据劳动者在雇主所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来进行相应计算,即每服务满一年,雇主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在此基础上,对于服务六个月及以上但不足一整年的劳动者,将按照一整年来进行计算经济补偿金的金额;而对于服务时长尚未超过半年的劳动者,雇主只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其经济补偿金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更多#劳动合同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劳动合同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合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