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界定有别于盈余公积的是,资本公积乃指企业在接受投资人注入资金过程中,收到的金额超过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据比例的那部分款项,及其他特殊类型的资本公积等。而盈余公积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种储备资金。
2.细分种类不尽相同,盈余公积不仅包含法定盈余公积,还涵盖了任意盈余公积这一类别。
3.使用途径各异,资本公积并无权用于弥补企业的亏损情况,而盈余公积却具备此项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盈余公积如何提取
根据企业所实现的净利润额度以及规定比例所计提的盈余公积即为法定盈余公积。该项资金的提取标准通常设定在净利润的10%左右,但若法定盈余公积累积金额已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0%,则可考虑停止进行提取操作。另一方面,当公司开始分配其全年的税后利润时,必须依照章程中的规定,将相应比例的利润(一般为10%)纳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之中;
同时,还需将剩余部分的利润(一般为5%-10%)划入公司的法定公益金中。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的区别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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