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检察院复查不支持监督可以向最高检申诉吗
如对省级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存在异议,相关涉案主体有权在法定期间内向上至国家级别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复查请求。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须按规定准备完备的材料提交至上级审查机构,其中应包含案件的全部审判文书及裁决书、原省级人民检察院所作出的关于不予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文件、以及涉及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注册登记资料等详细信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省检察院公告送达多长时间生效
针对各类判决书,其生效日期各不相同。
其中,1、就民事判决书而言,一审的判决结果自接到判决书的15个自然日内,如果当事人未能提起上诉,该判决将自动生效。而二审判决的生效则是在判决发布之时立即生效;
2、至于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的生效日期同样是在接到判决书后的10个自然日内,如果当事人未提出上诉,那么该判决也会自动生效。而二审判决的生效也是在判决发布之时立即生效;
3、最后,对于行政判决书来说,一审判决的生效日期同样是在接到判决书后的15个自然日内,如果当事人未提出上诉,那么该判决也会自动生效。而二审判决的生效也是在判决发布之时立即生效。关于公告送达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本节所规定的其他任何方式都无法进行送达时,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的期限,即可视为已经送达。在公告送达过程中,应当在案卷中详细记录原因及经过。根据相关条款的规定,法院在送达诉讼文书时,若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均可适用公告送达:1、有确凿证据表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无确凿证据表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省检察院复查不支持监督可以向最高检申诉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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