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型职务侵占罪怎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交易型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从业人员,通过使用其职务所带来的方便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这种非法占有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犯罪行为。在处理这类特殊类型案件之时,应对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考察与分析,不仅要关注涉案金额的大小,还需考量各相关因素在整个案件中所占据的比重,从而综合判断可能产生的犯罪性质以及应该承担的刑罚后果。具体而言,涉案金额若在较大范围内,则涉嫌的犯罪者可以接受至多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制裁,期间还要并处罚金;若涉案金额达到了巨大的程度,那么犯罪者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需要并处罚金;而当涉案金额突破了特别巨大的界限,犯罪者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也必须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易型职务侵占罪经济损失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乃针对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涉案金额较大者而定论的犯罪行为。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素,我们可以归纳如下几个要点:
首先,从犯罪客体来看,本罪所侵害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机构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本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占本单位的财务,且涉案金额须达到一定标准;
再次,从犯罪主体来看,本罪的实施者应为特定人群,即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本罪的行为人需具备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并怀揣着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机构财务的意图。
换言之,行为人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在经济领域内获得对本单位财务的控制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无论其是否已实际获取或行使上述权力,都不影响该罪名的成立。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易型职务侵占罪怎么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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