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要办理缓刑吗
保释和缓期执行乃是刑法案件审理程序中的两项不同制度。保释即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工作,从而保障刑事诉讼过程的顺利推进。
然而,缓期执行则是一种特殊的刑事处罚执行方式,它是针对那些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在一段时间内暂时停止执行刑罚的制度安排。
至于是否能够获得缓期执行的机会,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标准来进行判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满足了缓期执行的法定要求,例如被判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悔过自新的意愿并无再次犯罪的风险等,那么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时,便有可能考虑给予缓期执行的待遇。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保释就一定会导致缓期执行的判决结果,二者之间并无必然的逻辑关联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取保候审还要出庭吗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乃是由司法机构在特定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要求提供担保人、缴纳保证金以及签发具结保证书等形式,旨在确保他们不得擅自逃离或阻挠侦查工作进行,并且在接到传唤时能够随时赴命的一种强制性刑事司法措施。
然而,虽然取保候审确实可以减轻犯罪嫌疑人承受的心理压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需再出席法庭审理。实际上,是否需要出庭,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及法院的最终裁定而定。本篇文章将从多个维度深入剖析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仍需出庭的相关议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还要办理缓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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