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责任过错责任制是什么
在此次医疗行为过程及决定中,医师均应如实详尽地向患者阐述病症以及相应的医疗对策。如果在必要时需进行某种特定的手术或特殊诊断检查与投入特殊治疗手段的话,医生必须适时明确告知患者相关的危险性,并提出备选的医疗解决策略,旨在争取获得患者的深入理解与充分同意;若遇到无法(或不适合)直接向患者揭示的信息,则有责任将此信息向患者近期的亲属进行披露,并且必须以同样的方式争取获取其明确赞同。在此方面,如若执业者未能履行上述义务而导致了对病患权益的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起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哪些类型
医疗损害责任划分的几种常见形式包括:
1.全责。
即医疗过失行为所引发的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全部由该不当行为单独导致。
2.主要责任。
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方面起到主导性作用,而其余因素则发挥次要影响。
3.次要责任。
即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源于其它因素,其中,医疗过失行为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
4.轻微责任。
这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绝大多数情况下由其它因素所导致,仅有极小部分与其医疗过失行为有关联。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医疗损害责任过错责任制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