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者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清算退出策略乃适用于投资遭遇挫败之情事,使投资方须以此途径谋求撤离。回购退出则为风险企业家及其团队治理层向投资方回收其持有的股份,进而迈入风险资本退出之路。并购退出策略是指其他业内领先的企业借助并购风险企业这一方式,顺利实现风险资本的撤出。股份转让退出乃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公司股东合法地将股份售予他人,使得受让人得以成为新任公司股东的一种法定行为。首次公开发行(简称“IPO”)战略,为尚未挂牌上市的企业,经过证券监督机构严苛审查环节审核之后,于证券交易市场面向大众投资者公开销售其股份。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投资者的债券风险有哪些
相较于股票,投资公司债券面临的主要风险在于其流动性的欠缺,不及股票市场活跃。
此外,随着剩余期限的不断延长,利率水平极易受到通货膨胀因素的干扰。
依据相关法规要求,任何债券的发行都必须公布详细的公司债券募集方案。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当投资遭遇挫败之时,清算退出策略便应运而生,使投资者得以寻觅脱身之机而回购退出,则是由风险企业家和其团队联络投资方以赎回自身所持有的股份,从而实现资本的顺利撤离至于并购退出,则是指其他企业对风险企业进行收购,进而实现资本的有效撤离此外,股份转让退出也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即股东依据法律规定将自己手中的股份出售给他人,从而转变为新的股东最后,IPO战略则是指那些尚未上市的企业在通过严格的审查之后,能够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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