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必须要写孩子抚养费吗
如若夫妻二人之间已经拥有了共同所生的孩子,那么离婚协议书中便须明确规定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安排和承担,这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否则,婚姻登记机关有权据此判定双方未能就子女抚养费用问题达成共识,并可能因此而拒绝受理离婚申请。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可以涂抹吗
在离婚协议书正式生效之后,是不允许随意涂改的。但是如果您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那么经过我们双方共同的商议和同意,是有权利对其进行修改和调整的。这份离婚协议书是由我们双方本着真心实意自愿进行离婚,并且就关于孩子的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等重要方面达成了共同的协议或提出的解决方案。在没有完成离婚手续并进行登记之前,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所有内容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每一方都可以自由地与对方进行磋商、商量,以改变任何他们认为必要的部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修改过的部分,我们需要按照程序在涂改之处留下清晰的手指印迹或者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当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倘若他们已经拥有了共同的子女,那么在拟写的离婚协议之中,就必须要明确清晰地做出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详细安排和具体承担事宜的阐述,这是整个离婚程序中尤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如果这个部分没有呈现在协议当中或者表述得不够精确明晰的话,婚姻登记部门很有可能会因为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而拒绝接受他们的离婚申请子女抚养费用不仅仅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同时也是对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权益的有力保障因此,在撰写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务必要尽可能详尽且明确地罗列有关子女抚养费用的各项条款,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子女能够在健康快乐的环境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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