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起诉一般会不会协商分期
经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后,可尝试协商分阶段偿还债务。在诉讼流程之中,得益于双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与努力,法院将致力于展开调解工作,若银行方认可此解决方案且同意债务人分阶段偿还贷款,那么双方就可以达成协议并且履行偿债责任;
然而,若银行拒绝接受分阶段还款或者不愿意参与到调解过程当中来,那么借款人必须按照法院判决所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贷款偿还任务。如未按期还贷,势必遭到银行方申请实行强制执行,可能会被列入不履行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继而影响到个人生活诸多方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始终秉持自愿与合法并行原则进行调解;调解如若失败,需立即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银行起诉了能协商撤诉吗
若当事人遭受银行对其提起诉讼,则当事人可采取谈判等方式与银行进行交涉,以期达成撤销诉讼的共识,达成和解。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例,在审判执行期宣告之前,原告有权利尝试撤回诉讼请求,至于该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批准和允许,完全取决于人民法院的最终决定。一旦法院判定不得批准原告撤诉,那么原告将接收到法院传票,并有责任且要无任何正当理由地及时到场参与法庭审理,否则对于未能如期出席的情况,法院将会缺席审理并做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在银行提出诉讼之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分期还款事宜是可以进行洽谈并寻求共识的只要经过双方充分且充分正当的沟通交流,得到法院的认可和代理人的支持,银行方面愿意谅解并且接受分期还款方案的话,便能顺利实现双方协商后的协议分期偿还然而假如银行坚持拒绝或者不愿意实施调解工作,那么借款人必须按照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来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将有可能遭受强制执行以及个人信用度受到严重损害的后果在法院的调解过程中,一直遵守着尊重当事人意愿、保证公平合理以及符合法律规定这三大原则如果调解无法成功,那么法院将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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