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五规定是什么内容
首先,必须通过国家网信主管部门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二、网络安全职能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本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在以下方面开展全面的协调与监管工作,为党政机关以及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提供有效的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安全防护措施的指导与监督:
首先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者以及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其关联用户制定并实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状况进行严格检查;
其次是对各类单位和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认真督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在运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过程中,当涉及到对于可能会对国家安全产生风险的网络产品和服务进行采购时,须严格遵守如下的指导原则:必须保证所购置的产品和服务具备高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且能够实现有效控制。同时,需要积极评估这些产品与服务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执行,并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这一切都是为了切实保障我国的信息安全,预防可能出现的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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