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交通强制保险赔不赔
关于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付的问题,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醉酒驾驶行为被列入责任免除范畴之内,因此,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履行赔付义务。
然而,无独有偶,交强险方面也提供了相应的条款,即如果因醉酒驾驶导致事故受害者需要紧急救治的情况,保险人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之后,应依照规定进行严格核实。若确认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将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
然而,对于已经垫付的部分,保险人有权依法进行追偿;
至于其他损失与费用,保险人则无需承担垫付及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酒驾交通事故逃逸多久到刑事起诉
在正常情况下,若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故意逃避交通事故责任并被依法拘留的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相关拘留期限内(通常为三天),将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而人民检察院部门则需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请求批准逮捕的书面材料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涉及到酒驾责任的理赔问题上,通常我们会发现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赔款支付。然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倘若因为驾驶者酒后驾车而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并需要进行紧急医疗救援时,保险公司在接收到相关的通知以及详细的费用清单之后,可以先行垫付相应的抢救费用。但是,保险公司在完成垫付操作之后,仍然保留着向肇事方追偿的权利,同时对于其他类型的损失与费用,保险公司并不承担垫付或者赔偿的义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