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在遗产分配方面的法律诉讼程序中,相关部门管辖权的详细规定如下:对因继承遗产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应根据遗嘱中所涉及主要遗产所在地点或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地点的相应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和判决。与此不同的是,我国法院在处理继承案件时并未按照普通的"原告就被告"原则来执行管辖权限,反而依据了专属管辖的原则进行划分和安排。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遗产继承有期限吗
在遗产继承领域,确无确定的期限。
然而,诉讼时效却不可避免地存在,且数值为三年,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十年。但若有特殊规定,则服从于此特别法规。在诉讼时效方面,通常以继承人知悉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作为起点进行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遗产分割的法律诉讼程序中,关于司法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继承类纠纷案件由被继承人逝世之时的居所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这与一般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则并不相同,在我国,继承案件遵循专属管辖的原则。因此,对于涉及到遗产分割的法律诉讼问题,应当依据遗嘱中所标明的主要财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生前长期居住地来确定相应的司法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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