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夫妻之间如何过户
若您即将面临离婚情况,以及需要办理房产过户事宜,以下将为您详细说明办理所需的各类材料和相关手续。请先行备妥下列资料:
(1)离婚终审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的副本以及离婚证书的原件;
(2)房产所有权证书(若是共有房产则需提供共有人的所有权证书);
(3)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填写《房产登记申请书》;
(5)若由他人代办过户手续,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
当您准备好上述过户申请材料后,便可以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所示:
(1)首先,选择一家公证机构进行房产产权公证书的制作(如果已经获得了离婚终审判决书,这一步可省略),同时支付相应的房产产权公证费用;
(2)接着,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房产图纸的转绘工作(该项操作可以在当日顺利完成);
(3)接下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提出免交契税的申请(该项申请通常会在10个工作日内得到批准);
(4)最后,办理析产登记手续(整个过程预计需耗时7个工作日,并且需缴纳登记费用;
(5)在全部流程结束后,您将会领取新的房产证。
对于涉及到的税费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契税。
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房产评估价值的2%收取;
2、印花税。仅需支付每一份5元的费率;
3、登记费。通常需要支付80元左右的登记费用;
4、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市场交易价格的2%征收;
5、工本费。每个房产所有者需支付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一方不肯卖可以折价吗
离婚时遇到一方反对出售房产怎么办?别担心,我们有绝招。首先,运用市场价值对房产进行详细而精确的评估。这样一来,拥有房产权的一方就能以合理得体的方式对另一方行使补偿了。假如房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之列?不必担忧,同样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对其进行评估,然后让拥有所有权的一方便可以慷慨大方地赋予另一方应有的补偿。夫妻共同财产,这可是根据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它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共同享有,共同享有,夫妻在处理这些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您需要进行离婚事务并涉及到房产过户之时,您需要事先准备以下重要材料:离婚判决书或相关协议的副本、房产所有权凭证以及所涉房屋的产权证明、个人身份复印件以及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对应的身份证等文件。在所有材料完备之后,您可以携带这些资料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整个过程中,您可能会经历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制作房产产权公证书;其次是将房产的详细信息绘制在图纸上;接着是申请免除部分契税;然后是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支付相关的税费;最后,您将收到新的房产证。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承担的税费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以及工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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