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家辱骂消费者属于哪个部门管
若遭遇到消费者的侮辱性的言语攻击,可以申请举报给消费者协会处理。当商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以及消费者所享有的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权时,他们应该立刻终止侵权行为,修复受损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并且向受害人道歉,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谓的“投诉”,就是权益被侵犯的当事人直接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维权诉求。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的当事人本身。消费者的投诉,则是指消费者在为了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而购买、使用商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产生了消费者权益纠纷以后,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协助调解,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的投诉可以选择通过电话、书面邮件、面对面交谈,甚至是网络平台来实现。不过无论是采用何种形式,都必须将以下几个要素阐述清晰:
首先,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地址、电话号码、邮编等。
其次,被投诉方的详细信息,例如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接着,陈述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具体日期、品牌、产地、规格、数量和价格等方面。还要详细描述伤害事件的本质、察觉情况的具体时间以及与商家的交涉经过等事项。
最后,提供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的复印件等等。如果因为被消费者协会投诉后的处理结果不满,还可以通过申请消费者协会或者经合法途径建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协助调解;依照先前与商家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协会负责依法受理以下几种类型的投诉:
①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而遭受的权益损害;
②关于商家未能按照该法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③农民在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时,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二、商家辱骂顾客赔偿标准
若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遭受了商家的侮辱和诽谤,甚至遭到了对人身进行不当搜查的对待,已经对受害者的精神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的话,那么,他们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而具体赔偿金额的多少则可能是通过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来做出判断:主要包括侵权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和场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侵权行为带来的实际后果、侵权方从中获得的收益、侵权方为了承担相应责任所具备的经济实力,以及由起诉地点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若不幸在消费过程中遭受带有侮辱性质的言辞攻击,您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而对于商家存在对消费者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以及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侵害行为时,必须立即终止相关侵权活动,采取措施恢复受损信誉,消除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并且还需要向受害者诚恳地道歉与赔偿损失。投诉是消费者向政府机构进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重要途径,在进行投诉之前,请务必明确阐述投诉方及被投诉方的详细信息、购买或者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受到伤害的具体事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对处理结果感到不满意,您有权申请调解、仲裁甚至提起诉讼。消费者协会将负责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权益损害投诉、商家未能履行法定责任的投诉以及农民购买生产资料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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